水富港汛期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水富港位于金沙江的下游,作为内河港都要经历汛期的考验。金沙江作为全国最大的内河,夏季上游冰雪融化及沿岸地区的雨水,致使汛期水位落差达8米以上。因此,水富港每年的汛期安全成为港口安全管理的第一要务,特别是禁航水位后,未出川的船舶候泊于水富港,使得港口汛期安全更为紧迫,同时要求对汛期突发事故,作出快速和抢险施救,最大限度地确保港口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有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的规定和《昭通市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本港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汛期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按照“以人为本”和“全力援救”原则,在昭通市水富港务局的领导和指挥下,由市港务局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水富港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具体救援方案,抢救和疏散人员,消除险情,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二、组织指挥领导组
水富港务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港口、安全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海事科、运输科、航道工程科、港口管理科等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水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由现场监督维护站站长任指挥长,现场监督维护站其他人员为成员。各在港经营人也相应成立应急小组,拟定本企业在港区内应急预案,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及支援其他在港企业和船舶抢险救援。
昭通市交通局水富港务管理局港区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电话:0870—8637321、8637800,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值班电话0870—2843114,值班高频通讯:VHF、公共频道8。
发生一般险情时,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布署、安排,港口抢险救援,港口各经营单位的救援组必须服从港口应急领导组的指挥和号令。
发生特大险情时,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市交通局和水富县政府,由市交通局协调县政府组成有关部门参加的救援指挥部,负责险情救援工作的领导、指挥及协调。
三、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职责
1、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及现场监督站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发生事故(险情)时应立即通知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全体成员和局应急领导小组。
2、要保证海巡艇经常处于应急待命状态,接到事故(险情)报告,要保证在半小时内投入抢险救援。
3、接到事故(险情)报告,要立即报到局应急领导组。
4、发生事故(险情)后,负责指挥在港船舶协助抢险救援工作。
5、加强海巡艇及现场监督站的安全管理,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6、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遇洪水猛涨、暴风雨、大雾等特殊天气,指挥部领导及船长应上艇坚守岗位,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7、要做好在港船舶可能出现的下列重大事故(险情)的预案演习工作:
①因系泊设施搬桩断缆,造成在港停泊船舶移离锚地,危及安边铁路大桥及其他在港停泊船舶安全;
②在港停泊船舶发生火灾、港区仓库、堆场堆放的货物发生火灾;
③因水位暴涨暴跌,造成船舶搁浅、倾覆或翻沉事故;
④人员落水的救护;
⑤易燃、易爆、危险品装卸过程中出现的燃烧、爆炸、泄漏等事故(险情)时的抢险救助、人员疏散;
⑥其他重大事故(险情)。
四、汛期应急船舶锚泊场所
水富港港口区域汛期船舶应急锚泊为水富港区域及横江河口。船舶渡汛由船东根据汛情、水位和港区实际情况在水富港区或横江河口选择安全地点停靠。
锚泊于水富港区船舶必须每日向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报告船舶状态、安全值班人员及安全防范措施。
五、港口经营人及船舶应急机制
1、在港企业建立汛期应急机制,成立领导组。
2、船舶处于适航性能,各安全设施要齐备。
3、在港企业,船舶实行昼夜值班制度。
4、船舶严禁一桩多缆,严禁使用“毛刺”缆绳、严禁使用强度难于保证船舶安全的缆绳。
5、各船严格按船员定额配备船员,确保船舶汛期自我救护。
6、各餐饮服务船严禁封航水位留宿非船舶人员。
7、在港各船服从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统一调度和指挥。
8、在港各船在第一时间内,对突发事件进行施救,船与船之间有相互抢险援助的义务和责任。
六、险情报告和现场组织
1、发生险情(或事故)后,遇险的经营人或船舶首先自救,同时立即向现场监督站和局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报告,请求救援和施救,抢险指挥部成员接到事故(险情)报告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救援。
险情(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险情(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主要经过、原因、性质、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2、现场救援组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抢救人员、物质及排除险情。
(2)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方案制定和抢险救援指导工作。
(3)治安管理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
(4)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将伤员送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