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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科室※
 

 

 

 

 

 

 

 

 
 
 
 
 
 
 
 
 
 
 
 
 
 
 
 
 
 
 
 
 
 
 
 
 
 
 
 
 
 
 
 
 
 
 
 
 
 
 
 
 
 
 
 
 
 
 
 
 
 
 
 
 
 
 
 
 
 
 
 
 
 
 
 
 
 
 
 
 
 
 
 
 
 
 
 
 
 
 
 
 
 
 
 
 
 
 
 
 
 
 
 
 
 
 
 
 
 
 
 
 
 
 
 
 
 
 
 
 
 
 

内设科室

单位简介

(一)办公室
1 、负责处机关行政事务日常管理和党务工作,负责协调处机关各科室的工作。
2 、负责全处综合性报告、总结、文件、材料的起草以及各科室起草文件的核稿;文件收发和档案管理工作。
3 、负责全处业务接待、后勤事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会务工作。
4 、负责全市各县区航务、海事部门上报资料和各项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统计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5 、负责处机关纪律检查、宣传和法制督察工作。
6 、负责全处人事、工资管理,全市航务管理、海事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以及全市海事制服登记发放等工作。
7 、负责全处机关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8 、负责处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推广和网站建设工作;负责拟定水路运输人才的培训计划。
9 、负责处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全市水运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工作。
10 、负责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11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办公室电子邮箱:fb@zthw.com.cn

(二)海事科
1 、负责对全市管辖区内通航水域、库区及江河等的船舶、设施、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管理。
2 、按照《船舶登记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船舶登记工作。
3 、按照《船舶签证规则》的规定办理船舶进口港签证业务。
4 、按照《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的规定,负责管辖权范围内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下级海事部门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的复议及事故统计上报。
5 、按照《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负责发布航行通告、航行警告、制作安全标志、实行水上交通管制和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6 、按照《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船舶防止污染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危险品监装和船舶航行或作业过程中防止污染工作。
7 、负责安全管理台帐建立及各类安全档案的管理。
8 、负责对下级海事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 , 联系并指导向家坝电站施工通航管理现场监督站和水富港船舶签证点的工作;办理下级海事部门各项行政案件的复议工作。
9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海事科电子邮箱:hsk@zthw.com.cn

(三)财务科
1 、搞好财务分析,负责全处财务收支计划的拟定,拟定年度收支预算,做好年度决算。
2 、负责全处经费的管理,及时结算各项管理费用。
3 、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各项规费和管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4 、负责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使用。
5 、负责会计资料的收集,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的信息保障。
6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财务科电子邮箱:cwk@zthw.com.cn

(四)船员管理科
1 、按照《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和《长江船员统考办法》的规定,负责对管辖权范围内船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2 、协助省局做好“长江干线船员统考”考点的工作。
3 、负责船员管理日常业务的办理及船员档案的建立和完善。
4 、拟定对全市航运人材的教育计划,制定培训方案,做好全市各县(区)航务、港口管理、海事执法人员和乡镇船舶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5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船员科电子邮箱:cyk@zthw.com.cn

(五)运输管理科
1 、依照《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全市的水路运输业、运输服务业的管理。
2 、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发展规划,拟定年度运输增加计划。
3 、负责全市水路运输运力的调配和运输市场协调以及运价的统一管理。
4 、负责对下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牵头办理下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处理各项行政案件的复议工作。
5 、负责审查水路运输(服务)业的经营资质,办理管辖范围内的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年度核查。
6 、指导水路运输企业的经营活动。
7 、建立健全水路运输管理台帐和档案。
8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

运政科电子邮箱:yzk@zthw.com.cn

(六)航道工程科
1 、负责拟定全市港口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
2 、负责全市地方航道和港口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保障通航安全。
3 、负责全市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管理及技术监督。
4 、负责全市水运基础设施档案管理;保护水运基础设施的产权。
5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航道工程科电子邮箱:cyk@zthw.com.cn

(七)港口码头管理科
1 、依照《港口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港口章程和管理规定,并予实施。
2 、负责全市港口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 、负责审查报批全市港口码头水陆域使用权。审批在港企业的经营许可,主要包括港口及其设施的经营、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港区内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和港口拖轮经营等,办理在港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年度审验。
4 、审批及发放危险货物的年度经营许可,并对在港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进行审批。
5 、审批港区内的采掘、挖砂活动。
6 、指导港埠企业的经营活动,做好港区内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抓好港内经营企业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
7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港口码头管理科电子邮箱:yzk@zthw.com.cn

(八)船舶检验所
1 、贯彻执行国家船检局及省船检处颁发的船检技术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精神。
2 、负责管辖权范围内船舶图纸的受理审查、审批,按照船舶建造、改造及营运检验的工作程序进行船舶检验,确保船舶检验技术关。
3 、负责日常船检工作中,船检档案及管理台帐的编制和管理。
4 、负责对辖区内船检站的业务技术指导。
5 、负责船舶新技术、新科技的推广、应用。
6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船检所电子邮箱:cjs@zthw.com.cn

(九)公安派出所
1 、负责辖区内的治安案件的处理、调查、调解工作。
2 、负责办理船舶户口登记和船民证。
3 、负责水富港区内“三违品”和毒品等违禁物品查禁工作,维护港区治安。
4 、协助相关科室处理行政案件。5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公安派出所电子邮箱:fb@zthw.com.cn

昭通市航务管理处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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